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11日起,对赣州华钨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直属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郭建青同志2017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部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