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8月15日起,对赣州华茂钨材料有限公司原直属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陈树茂同志2016年4月至2021年8月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