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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

来源: 审计部 日期:2023-02-21

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江西钨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经济责任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集团公司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21日起,对江西弘达矿业有限公司原总经理丁琼同志2015年5月至2022年10月期间的履职情况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